各位参加秋季答辩的研究生:
答辩安排在9月10日,具体分组如下:
第1组(N308)  | 第2组(N310)  | ||
序号  | 姓名  | 序号  | 姓名  | 
1  | 代磊  | 1  | 高雷亭  | 
2  | 王鹏飞  | 2  | 连俊晗  | 
3  | 黄怡  | 3  | 高俊  | 
4  | 孙琴  | 4  | 许晓龙  | 
5  | 周铁斌  | 5  | 孟红波  | 
6  | 郭丽晓  | 6  | 张羽  | 
7  | 张子萌  | 7  | 徐俊平  | 
8  | 陈鹏  | 8  | 陈晓飞  | 
9  | 周博一  | 9  | 杨帅  | 
10  | 蔡美美  | 10  | 蒋巍  | 
11  | 徐国春  | 11  | 伍致荣  | 
12  | 徐媛媛  | 12  | 李俊  | 
13  | 龚剑  | 13  | 张余平  | 
1、以上研究生答辩均在软件学院宁波校区进行,上午8:30开始,务必请各位提前到达学院,以做好答辩前的准备;在外地的同学请提前一天到达宁波,以防止当天路上交通延误等原因造成无法答辩的后果。
2、请各位研究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在上台答辩前与记录员老师核对身份。
3、答辩开始前,请将符合装订要求的7本学位论文(研究生对评阅意见做出的论文修改情况说明打印7份,每本论文各夹一份),发给各位专家、老师。
4、请各位研究生准备好答辩PPT(U盘自带,答辩教室的电脑支持office2007版文件,陈述时间约10分钟)。
5、研究生在听取答辩委员会宣布答辩结果后方可离开;上午宣布答辩结果的研究生尽量在当天下午提交答辩后材料(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对照答辩操作指南提前准备)。
6、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浙江大学学位办的要求,自2013年10月起申请硕士学位的单证研究生统一采集学位证书上的个人照片(含电子照),用于学位证书网上查询。请各位单证研究生于答辩当天上午9:00~11:00在N206教室门口拍照,拍摄费15元/人,请自备零钱,拍摄时着白色或浅色系服装,免冠,露耳。
7、截至9月8日下午15:00,有9位研究生尚未提交学位申请书等答辩材料:黄怡、高俊、许晓龙、陈鹏、周博一、蔡美美、蒋巍、伍致荣、龚剑,以上答辩材料未提交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;在上交的材料中部分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填写不全、照片未贴、缺导师评语及签名(或评语过于简单)、导师签字为复印件等问题, 在职单证有工作单位的未填写评语及单位盖章,请务必在答辩后上交材料时确保材料齐全无误。
8、答辩研究生可以在食堂用支付宝付款就餐。